各有关普通高校: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赛执委函〔2019〕1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点申报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举办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项和赛点设置
(一)赛项设置。
为促进赛教深度融合,结合我省高职院校专业建设与发展实际,2019年大赛设置赛项55项,其中对接国赛赛项45项,省赛自设赛项10项。
(二)赛点设置。
为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引领作用,结合我省高职院校往届大赛办赛、参赛、获奖情况,设置17所院校为大赛赛点。
二、参赛资格
2019年在籍全日制高职员工均可报名参赛(五年制高职员工须为四、五年级员工,本科院校高职员工也可报名参赛),选手年龄限制在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日)。在往届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能参加今年同一赛项比赛。
三、奖项设置
大赛拟按照参赛队数量的10%设立一等奖、20%设立二等奖、30%设立三等奖;根据赛事组织和赛后满意度调查等情况设立优秀组织奖。
四、组织机构
为做好本次大赛组织和筹备工作,成立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统一安排部署省赛和参加国赛相关事宜。
五、大赛组织工作
(一)大赛时间。
4月8日(星期一)前,完成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工作。
(二)大赛报名。
根据赛点承办能力,结合参赛院校预报名情况,实行限额申报;赛点院校不得对各参赛院校参赛队伍数量差别设置。各参赛院校根据赛项规程要求,通过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219.145.104.249:8081/)完成报名。各赛点做好报名审核工作。
(三)赛点组织工作要求。
各赛点须成立大赛工作领导小组和赛项竞赛委员会、竞赛专家组和竞赛监督组(仲裁组)。
1. 赛点大赛工作领导小组由院校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教务、财务、学管、后勤、宣传、安保等部门和相关院系参与组成,统筹负责赛点赛事组织。
2. 竞赛委员会具体负责赛项竞赛筹备、组织等工作。对接国赛赛项的竞赛委员会成员至少来自5个单位,含赛项国赛办赛机构或合作企业。
3. 竞赛专家组负责确定赛项规程、竞赛命题、评审等有关技术工作。专家组组长由对应赛项的国赛主要专家担任(无国赛赛项由行业赛专家担任),成员由省内外具备大赛执裁经验的教师和大赛合作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原则上赛点和参赛院校教师不得担任竞赛专家,省内专家从省赛裁判库中抽取产生。
4. 竞赛监督组(仲裁组)一般由3人组成,组长由省技能大赛组委会委派,成员由省赛专家库抽取产生。
5. 赛点院校应对比赛全程进行录像,鼓励有条件的赛点院校进行比赛直播。
(四)材料报送要求。
1. 各赛点至少在赛前20天将赛点领导小组、赛项竞赛委员会、专家组、监督组(仲裁组,不含组长)、赛点竞赛日程安排、赛项规程和竞赛手册等材料(加盖承办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电子版发送至gjchhd@126.com。经审核后,赛点方可开展相关工作。
2.各赛项规程、竞赛时间、地点、组队要求(含指导教师人数)及有关事项至少在赛前15天由赛点向参赛院校公布。
3. 各赛点要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天内,将大赛成绩上传至大赛管理平台,成绩导出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省教育厅。
联系人:胡海东 联系电话:029—88668916
附件:
2019年陕西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及承办院校名单.xls